艾伦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面,空气中的魔灵充裕,显然不应该是人界。
“你可算是醒了!”
温妮坐在旁边的一个石头上,看到他睁眼,起身跳了下来。
她解释道:“我想你的伤还是回来比较好,就带你回地狱了。”
艾伦撑着身体坐起来,扫了一圈,“这是你的家?”
“只是个落没贵族,简陋一些也很正常吧?”
发现温妮似乎对于身份格外的敏感,艾伦聪明的转移话题,“对了,以后你再看到昔拉这个样子的时候一定要躲远点,不然把你这么笨的吃掉,会害得昔拉也跟着变笨的!”
反唇相讥的话都到嘴边了,温妮看艾伦这个样子还是咽了回去。
想到昔拉饥饿的样子温妮还很心有余悸,没好气的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恶魔想吃同类的,这根本不正常!”
同为恶魔虽然阶级制度很残酷,但是都以肉类为食,可以是动物的也可以是人的,吸食人类的灵魂则会提升能力,到达一定的程度甚至可以升级,所以每个等级的恶魔被选中来到画廊的都必须是长老们公认的最有潜力的年轻魔使。
每一位,都带着家族的未来和光荣。
尤其是对于温妮来说,“落没贵族”
就是扎在她胸口的一根刺,让她时刻都在咬着牙忍耐着,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让她介意和不能释怀。
然后她听到艾伦说:“可不是想吃啊傻妞,事实是他曾经一夜间吃掉了50个魔君居住的那座宫殿的恶魔守卫,还有十几个女仆,和两名管家。”
艾伦装起了知识分子,摇头晃脑起来,“听说他是玛门魔君一次外出中捡回来的。
昔拉有恶魔的一切特征,却又不同于恶魔,很可怕不是吗?不过也只有这样的怪物才有资格待在魔君身边吧……”
温妮没有应声。
因为黑发少年每天就在她的面前,笑起来唇红齿白。
所以她忘记了,少年是地狱的七大魔王之一,身份尊贵又高高在上,追随在他身边的要是多么厉害的角色,俯视众生,皆如蝼蚁般。
无数的尸骨堆起的顶端,他坐在豪华的王座上。
“……其实玛门离开的时候就知道昔拉会大开杀戒了,对吗?”
大爱临头,蝼蚁难过得弯下腰来。
医院重病房内,近日占据各大报纸版面的男人正坐在病床前,穿着手工定做的西服,皮鞋亮得可以反光。
唯一让人惋惜的,是这个被称为现代最有影响力的当红作家,身下却坐着轮椅。
“多么造化弄人啊王编辑,你费了那么多功夫把我挖了回来,如今你却躺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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